“偷狗不算犯法?”正是抱着这样荒唐的想法,曾因盗窃罪获刑的钟某再次铤而走险,却不知早已触碰法律红线。近日,这名多次以投毒方式盗窃村民土狗的“偷狗大盗”被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依法严惩钟某,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犯罪,维护了村民的财产安全和乡村安宁。
2024年,钟某在短时间内疯狂作案5起,通过向村民家中的土狗投喂有毒食物,趁狗中毒失去反抗能力后,盗走7条土狗。这些土狗不仅是村民日常生活的陪伴,更是农村院落安全的“守护者”,钟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村民的财产损失,其投毒手段更暗藏着危及他人和其他动物安全的巨大风险,让周边村民忧心忡忡。
更令人愤慨的是,钟某并非首次违法——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作案已构成累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钟某辩称“以为偷狗不是大事,不算犯法”。然而法律早已明确,盗窃公私财物(包括村民饲养的家禽家畜),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均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采用投毒方式作案,若危害到公共安全,处罚将更为严厉。
钟某的落网,再次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他人财物,无论价值大小、对象为何,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不容轻视,切莫因“法盲”心态以身试法,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合法权益,需从敬畏法律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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