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5 浏览次数:49
近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四〇号公告, 对“安义瓦灰鸡”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 并实施保护。 这是安义县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标志着我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2013年,“安义瓦灰鸡”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2015年,“安义瓦灰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日前,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全力推动,成功升级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监管,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助推安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