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编辑:郑义
时间:2025-05-08 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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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打小就喜欢吃狗肉,闲暇之余,小明总喜欢叫上三五好友,到佛山新城旧区的各个角落里,寻找各式各样的餐馆吃狗肉。
这一天傍晚,小明跟往常一样,又叫上几个好友,找了一家新开的餐馆吃狗肉。于是在一片欢声笑语之后,小明和朋友们便都心满意足地各自回了家。
谁知小明在回家之后不久,肚子便开始不舒服起来,甚至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小明家人赶紧把小明送到了医院。
与此同时,今晚跟小明一起吃狗肉的几个好友也都出现了类似的症状。
经过医生诊断,小明属于食急性胃肠炎,而最大的嫌疑便是当晚小明吃的狗肉。
小明想不明白,狗肉都是煮熟才吃的,细菌不是应该早就被消灭殆尽了吗?怎么还会出现安全问题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肉类及肉类制品均应当经过检疫或者检验合格,才能进行生产经营。
在我国当前的执法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狗肉不像猪肉牛肉,国家并没有专门制定关于狗肉的检疫检验规程,所以市场上经营的狗肉,基本上都是未经检疫或者检验合格的。
另外,部分致病菌如果未经检疫检验予以排除,在100度的高温中仍能长时间存活。
更有甚者,有些不法分子为了提高效率牟取暴利,利用毒针射杀流浪狗。流浪狗本身就存在各种疾病风险,用毒针射杀之后,毒针的毒素更是会残留在狗的体内,如果人们食用此类狗肉,便会产生更大的风险。
来源|佛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黎展贞
编辑|佛山新闻网 曹欣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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