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司法保护措施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军京  
时间:2025-08-05 09:41:15  

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司法保护措施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全媒体普法栏目《法润雄关》,第1期节目邀请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马胜良为大家说法,带您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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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马法官,众所周知,普法是法院的职责之一,那么,平时你们是怎样普法的?

法  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注入强大法治动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等“四公开”、法院新媒体、法院开放日、“法律八进”、巡回审判、万名干警联万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陇原风暴执行网络直播等各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普法的广度、宽度、深度还有待拓展和加强。

主持人: 在开播“法润雄关”全媒体普法专栏之际,请您谈谈法院是出于哪些考虑的呢?

法 官: 是出于普法的需要和群众的需求。通过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办“法润雄关”普法专栏,我们将组织专业法官上广播电视,结合司法审判实践,以案释法析理,借助主流媒体的优势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我市打造“六个典范”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主持人:近年来,我市法院案件量是多少,总体质效怎么样?

法 官: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类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居高不下,人少案多矛盾十分突出,市城区法院的法官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法院前列。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852件。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648件。202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425件。历年受理案件中,刑事案件占比2.5%;民商事案件占比五成多;行政案件占比0.3%;执行案件占比近四成。案件始终在高位运行,新类型案件增多,化解难度加大,法官压力大、责任大。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位列合理区间。总体上,审判质效持续趋稳向好。

主持人:民商事、刑事案件老百姓关注度高,请问,我市法院受理的民事及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法 官:全市法院每月都要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结合大数据分析,2025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新受理各类案件602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341件,占55.5%。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居首,占12.5%,有417件;第二是民间借贷纠纷占8.2%,有272件;第三是买卖合同纠纷占7.7%,有256件;第四是离婚纠纷占5.9%,有198件;第五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4.4%,有146件;第六是劳务合同纠纷占3.7%,有124件。这六类案件共1413件,占民事案件的42.3%。受理的刑事案件有147件,其中危险驾驶罪占19.7%,有29件;故意伤害罪占13.6%,有20件;盗窃罪占10.2%,有15件;交通肇事罪占4.1%,有6件。这四类案件共80件,占刑事案件的54.4%。

主持人:这么来看,前几位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占比大,应该是法润雄关专栏的重点吧!

法 官:主持人说得对。我们办“法润雄关”这个专栏,其目的就是面向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群众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官就重点宣介什么。我想,对于群众身边易发多发常发的案件,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案件,结合大数据统计分析,优先宣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现实生活中,群众对这些领域的法律知识有现实需求、急于了解,法官将重点宣介。同时,我们也将征集广大观众和网民的建议和需求,整理归纳后安排法官作重点讲解。总之,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我们的目标。

主持人:您是三级高级法官,作为首期节目开栏嘉宾,今天将向广大观众“说什么法”呢?

法 官:今天,我谈谈食品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那些“舌尖”上看似寻常的小事,都是总书记心中的大事。他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也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主要谈一下法院如何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能,更好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持人:请您谈谈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罪名?

法 官: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等多个层面。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罪名,主要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罪等,《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涵盖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召回制度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食品时享有多项权利,如安全权、知情权等,该法为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法规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对《食品安全法》的细化和补充,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制度、措施等进行了具体阐释,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司法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导。部委规章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应该说,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已经非常健全,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

主持人:近年来,我市法院有没有审理过危害食品安全的相关案件?

法 官:有。2021年3月23日,我市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院审结。经审理认为:梁某登记注册“嘉峪关梁某压面店”从事面条加工个体经营活动。短短一个多月,梁某将非法添加了硼酸的面食流入市场,销售金额6435元。经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抽验,发现其生产的菠菜面和小饭含有硼酸。法院判决被告梁某支付赔偿金6435元(收缴国库),并登报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梁某对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的不良后果认错悔过,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硼酸属于非食用物质。梁某在生产菠菜面、小饭过程中非法添加硼酸,并将非法添加了硼酸的面食制品流入市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破坏了食品消费市场安全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主持人:那么,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两级法院秉持着怎样的态度呢?

法官: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我市法院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严厉惩处、决不含糊。我们要让司法成为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金盾。请老百姓放心,我们一定守好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让司法成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金盾,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有什么措施?

法 官:2023年11月,嘉峪关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一批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嘉峪关市又一张“国字号”新名片,为雄关人民带来“舌尖上安全”的有力保障。全市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好守好雄关人民“舌尖上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城市市场、三镇集市、社区广场等处设置宣传点、悬挂条幅,散发宣传资料,让《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人人尽知、人人皆晓、人人遵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二是制发司法建议书。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公布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经营,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荣辱观。四是落实旁听庭审制度。选择典型案例,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代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把庭审变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五是通过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办读书会,发现问题,解决难题,加强管理。通过以上诸多举措,织密织牢“舌尖上安全”的保护网,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无处藏身。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巩固提升嘉峪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成效。

主持人:对于危害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从专业法官的角度作观察和分析,您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法 官:从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案件中就可以看到,这类问题的滋生往往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首先,根源在于不良商家受利益驱动,与他人互相勾结、沆瀣一气,生产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公共安全。其次,法治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从业者法治意识淡薄,不少案件中的违法者并非完全不懂法,而是对法律后果存在严重误判。如,一些小作坊主认为“少量添加不会出事”“偶尔超标不算犯罪”,甚至将“行业潜规则”当作规避责任的借口。这背后,既有基层法治宣传“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也有违法者对司法威慑力的蔑视,部分人因看到同类违法者仅被处以罚款而未受刑事处罚,便产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最终在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监管环节未能形成“闭环”,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从审判实践看,监管漏洞主要体现在源头管控不严、过程监管碎片化、后续惩戒衔接不畅,这种“监管有缝隙、惩戒不彻底”的状态,客观上降低了违法成本,间接助长了违法气焰。

主持人:实践中,司法保护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关”。由此往前推,您认为哪些关口的保护亟待加强?

法 官: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司法保护作为 “最后一关”,其效力依赖于前端各环节的严密防控。结合当前监管实践和最新政策动态,以下关口的保护亟待加强,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控种植养殖风险;二是高质生产加工,筑牢质量控制防线;三是高效流通运输,堵塞储运环节漏洞;四是严查餐饮服务,强化终端消费安全;五是健全监管体系,破解协同治理难题;六是加强社会共治,激活多元参与力量。总之,食品安全治理需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闭环体系。当前,应重点突破源头污染防控、生产加工规范、流通运输监管等瓶颈,同时通过数据赋能、法律威慑、社会共治提升整体效能。唯有筑牢前端各关口的“铜墙铁壁”,才能让司法保护真正成为“最后一道防线”而非“唯一防线”。

主持人:食安天下,百姓欢颜。今天的节目到此就要结束了。马法官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围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给我们讲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课,真是干货满满、受益匪浅。谢谢马法官,谢谢观众和网名朋友们!下期节目,我们再会。

法 官:谢谢主持人,谢谢观众和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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